商品品名 限制說明及注意事項
保健食品 每委託單數量:同品名最多12瓶,合計不得超過36瓶(每瓶內含顆粒數量並無限制)
若為粉狀類,總重不可以超過6kgs
※健康食品定義以衛生署資訊為主
※相關規範與申請請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
食品類 總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 (約12磅)
玩具類 進口限制:同型號5件(含)以下。
申報總金額:不得超過美金1000元。
手機 數量:每人半年1台。
※電池若可拆除之商品,須拆除後才可進行空運行為。
筆電
(平板電腦/含無線網卡)
數量:同廠牌型號,每人半年1台(含)以下。
每委託單金額:超過美金1,000元不提供包稅服務。
3C無線設備
(遙控飛機、對講機等)
數量:每人每年2台(含)以下。
每委託單金額:不得超過美金1,000元。
※ 若您不確定所購買的無線通訊設備類商品是 否進口,請務必詢問國家通訊委員會NCC。
家電類
(吸塵器、電風扇等)
每委託單數量:總數5台(含)以下。
每委託單金額:不得超過美金1,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