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品名 | 限制說明及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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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食品 | 每委託單數量:同品名最多12瓶,合計不得超過36瓶(每瓶內含顆粒數量並無限制) 若為粉狀類,總重不可以超過6kgs ※健康食品定義以衛生署資訊為主 ※相關規範與申請請參考食品藥物管理署 |
食品類 | 總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 (約12磅) |
玩具類 | 進口限制:同型號5件(含)以下。 申報總金額:不得超過美金1000元。 |
手機 | 數量:每人半年1台。 ※電池若可拆除之商品,須拆除後才可進行空運行為。 |
筆電 (平板電腦/含無線網卡) |
數量:同廠牌型號,每人半年1台(含)以下。 每委託單金額:超過美金1,000元不提供包稅服務。 |
3C無線設備 (遙控飛機、對講機等) |
數量:每人每年2台(含)以下。 每委託單金額:不得超過美金1,000元。 ※ 若您不確定所購買的無線通訊設備類商品是 否進口,請務必詢問國家通訊委員會NCC。 |
家電類 (吸塵器、電風扇等) |
每委託單數量:總數5台(含)以下。 每委託單金額:不得超過美金1,000元。 |